身為一個終極大 T 人(91%)1,必然得來聊聊 MBTI 。
說到 MBTI 2,我認為有三派人馬:
- 完全否定派
- 感覺玩玩派
- 實用模型派
1.完全否定派
這類人大多會說諸如巴納姆效應之類的例子來把 MBTI 完全歸類在跟星座沒兩樣的地位。我認為這是偏頗了。很多人因為先否定,所以沒有認真試著理解或實用 MBTI 。巴納姆效應無法完全解釋 MBTI。
我們可以說有些人喜歡對號入座,選了自己「想成為」而不是「真正的」 MBTI 。(通常是那種聽起來很有優勢的組合,像是 INTJ 。對,因為要社群表演用。)但並不是全部的人都在對號入座。
但如果深入了解,並且真的拿來當作一種判斷人類心理的模型的話,你會發現實用性高得嚇人。不過很可惜,完全否定派是享受不到這份樂趣的。
2.感覺玩玩派
我不是在戳,我是真的不認同——
「我現在是 T 人,但因為OX緣故,現在變得 F 了呢。」這種說法
會說這種話,我會歸類成「感覺玩玩派」,他們並非理解 MBTI ,比較像是玩玩看而已。 (抱歉了各位先進大能,第二篇部落格文就好像在得罪人。但請聽我解釋。)
感覺玩玩派這種「 MBTI(尤其是 T 跟 F ) 會變來變去」的說法,在我這個終極大 T 人的邏輯裡是行不通的,理由有二:
1. 思考模式不會輕易因為「經歷了什麼事」就改變。
那是你從小到大跟天生造成的,簡單比喻就像是對語文的語感、數理天賦,沒這方面天賦的人,只能透過學習的方式強化,跟原生種是天差地別的。最多只能做到用「 T 人的邏輯去理解 F 人」。
你根本不可能真正理解 F 人那種沒頭沒尾一點道理都沒有純粹靠感覺的「共情」。因為你腦內已經有了 T 人模式,兩者是不相容的。
舉例:作品《日本三國》中,主角擔任了一個裁判官職,為了維護政府的運作,必須得懲罰一個對他照顧有加,但是卻傷害良家婦女的犯人大叔。這位大叔過程中不斷求情,而主角的方式是——感謝你的恩情,但是你確實做了不可饒恕的大錯,只能處決。
主角的方式就是一個超級大 T 人的思維模式——大義滅親(X
在大 T 人眼裡,雖然你是朋友,但你這件事就是做錯了。人情、感受跟對錯是分開看的。這兩者是不兼容的,尤其是對於已經嚴重傾向一端的人而言。太 T 或 太 F 都是。一個更偏向對錯,一個更在乎立場跟感受。
你可能會說:這樣極端不是很不好嗎?
我的答案是——未必。 中性也可能有好有壞。因為有可能變成「原則隨自己感受、立場改變( F 的缺點)」「同時不顧及他人感受」的人( T 的缺點)。
總之,思維模式不是你想變就變的。好比你不可能今天是 Windows ,結果明天多看了幾個美學影片就變成 Mac OS ,底層架構就完全不是一回事。
若用更嚴謹的說法:
「 T/F 兩者是對於判斷權重的問題,且一旦選擇了一邊,幾乎無法無代價直接改選另一邊。」
對 T :這件事情邏輯本身是否成立、是否一致,通常權重較高。 對 F :這件事情對人造成什麼影響、是否符合自身/群體價值,通常權重較高。
若是真的硬選了另一邊: T 人明知在意的邏輯上不成立,卻硬是為了關係站隊。 F 人明知自己極度在意某人的處境與關係,卻強迫自己完全排除這些因素。
這會產生極大的矛盾與不適感,容易產生長期內耗。(以上完全是我經驗,不具備任何科學驗證🤣)
2. 未深度思考自己如何思考(後設認知),容易把「策略改變」誤認成「人格改變」。
簡單來說,如果連自己為什麼會 T ,為什麼會 F 都搞不清楚,那麼所謂的「變成 F 、變成 T 」很有可能都只是權宜之計。
舉例:小明是個 T 人,凡事都講求邏輯、一致性。但喜歡上了小美。為了追小美,他想盡辦法照顧她的感受。因為小明知道「如果兩個人要在一起,對方的感受很重要。」,但小明卻可能因此認為自己「變 F 了」。
實際上,這更像是權宜之計,而不是小明變得對所有人都共情了。
我不會說小明這樣不是真心的。畢竟他真的喜歡小美,不然不會做出那麼大的犧牲。但是他的這個改變跟所謂變 F 人是沒什麼關係的。他本質上還是 T 人邏輯,把「追小美」當成待解決問題,然後尋求理性最優解。
但如果小明沒有思考過自己「為什麼會這麼做」(變得更關心小美的感受),只是純粹順著直覺、本能走。那麼他當然會覺得自己變 F 人。連帶在這種情況下,他若去做測驗,很可能也會被影響因此結果變得更加 F 。
附註:我的解釋跟例子通常會把情緒字眼抽掉討論,容易讓人看了感覺不太舒服。但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看清結構。根據舒不舒服來判斷對錯本身就是一個反 T 人的做法,抱歉我無法😂
3.實用模型派
此派重點在於「能不能用這樣的 MBTI 模型判斷大部分的例子?甚至通過經驗衍生出更實用的判斷標準?」
我的結論是——不追求 100% 的話可以。
最簡單的用法:不要去跟 F 人「先」爭對錯,不要去跟 T 人「先」談感受。
你可能會想「這不就跟網路上那些短影片的結論一樣嗎?」我認為還是有區別的。因為前面已經解釋了「權重」的差別,這不是要打翻整船人,而是在社交行為博弈上,你更容易壓對寶。
至於,為什麼要搞這麼多有的沒的?對我來說原因很簡單,因為社交上太多問題要處理了。對於 T 人而言,去學習共情的成本太高了。既然結果一致,那麼理解為什麼這麼做合理,對於一個 T 人而言,這是很重要的。
不是用 MBTI 對人直接貼死標籤,而是把它當成資訊不足時的判斷依據,再用實際行為不斷修正。
所謂判斷模型,也不是只有 MBTI 。
搜集的資料夠多,跨 MBTI 你也會發現共通點。這時,就需要更多模型去補強。因此我不信奉 MBTI ,我只是把它當作一種人格判斷模型。更多時候你不需要知道他的 MBTI ,你只需要判斷出他目前的行為模式是不是你需要關注的,這就夠了。
後記
通常會在這時代寫部落格的人,高機率是 T 人,此為我的觀察。 T 人厭惡社群媒體的表演性的機率高於 F 人,因後者通常更能接受表演性的社交方式。
這種文我想寫很久了,但懂的都懂,社群上大量的情緒仔是禁不起尖銳討論的。然而身為大 T 人的我是秉持著真理越辯越明的心態的。
補充一點,有人說內外向也會變。但所謂內外向在 MBTI 中的定義上跟「以前內向後來變外向」這種行為式的改變是不同的。你可以參考我前面的「權宜之計」的解釋。
最後的最後,我想說的是—— MBTI 通常測不準,比起用測的,觀察實際長期行為、模式會更加準確。畢竟不是每個人都常駐後設認知(這也是測驗結果常變動的原因之一。)